關於H1N1之最新退票急取消規定
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8年4月29日觀業字第0983001300號函辦理

 針對 墨西哥及美、加地區爆發 H1N1 新型流感疫情 ,該局已洽中華民國旅行商業 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及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商定旅客解約退費方式如下:即旅客如欲取消前往 墨西哥 旅遊時,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第 28 條規定 , 旅行社於扣除規費及必要費用後,應將剩餘款項退還旅客 ;另美、加地區,參考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疫情警示及外交部發布旅遊警示為 黃色警示 ,故經商定後,適用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 27 條規定辦理,即旅客解約時,應依解約日距出發日期間之長短按旅遊費用百分比成數賠償旅行社。  

對於已出發前往墨西哥、美加地區之旅行團,請組團旅行社特別注意旅遊當地疫情狀況,作好防護措施,以維護旅客安全。另有關墨西哥、美加地區最新疫情發展及旅遊警示資訊,請業者隨時至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(網址: http://www.cdc.gov.tw )及外交部(網址: www.boca.gov.tw )網站查詢。